南通离婚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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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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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子女抚养纠纷的法院处理原则

添加时间:2018年6月25日 来源: 南通离婚案件律师   http://www.szlhzls.com/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

      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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