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案件找律师,深圳资深离婚咨询律师,深圳离婚流程律师,离婚律师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剧说《安家》:“硬核”阚太太离婚,阚先生真能“净身出户”吗?

2020年11月14日  深圳离婚案件找律师   http://www.szlhzls.com/

剧说《安家》:“硬核”阚太太离婚,阚先生真能“净身出户”吗?

近日电视剧《安家》以低走高开之势赢得大众认可,收视率一路飙升,剧中人物的感情故事和残酷现实让人唏嘘。但最让观众揪心和同情的应属阚太太,让人解气的是阚太太最终华丽逆转,面对丈夫的背叛,她教科书般的离婚做法也给广大观众上了一课,网友们纷纷大赞:“女人,太飒了!”

    【剧情回顾】

阚太太和阚先生二人白手起家,创业时期齐心协力共同打拼,挣下亿万身家。创业成功后,阚太太选择回归家庭,起了全职太太,全身心服侍二位老人教育4个孩子,在外人眼中阚家三代同堂,其乐融融,让人艳羡。

然而,平静之下暗藏汹涌。阚先生时常在外沾花惹草,事业有成的他既希望有人能宠着他,伺候他,谄媚他,也希望有人能让他去谄媚,去讨好,去宠爱,难舍幸福家庭又不愿放弃外边前赴后继的女人们,这似乎成了他桃花不断的理由。

同时,他深知这个家也离不开阚太太,于是用尽各种手段成功周旋于阚太太和“小三”之间。阚太太虽偶有耳闻,但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尽力维持着表面的幸福和家庭完整,维系着同床异梦的婚姻。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滑如泥鳅的阚先生也遇到了对手。 “小三”知否小姐是典型的“三高女”,高学历,高身材,高颜值,身为公众号大V的她有文化有学识,自然是非一般的“小三”!

知否小姐要求阚先生为她买房,并以公开两人关系为由威胁阚先生,无奈之下,阚先生赠与其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作为封口费,两人也断绝了关系。

阚先生本以为诚意回归能换得太太的谅解,但阚太太已经看透了阚先生,对这段婚姻心灰意冷,她一面和丈夫冷战一面不动声色地偷偷取证,最终在离开的最后一刻将这些年的酸楚、委屈爆发了出来。

阚太太提出离婚,并要求获得四个孩子的抚养权,公司“一劈两半”,同时起诉“小三”知否小姐,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并警告阚先生若不离婚,就将手中“把柄”爆出,甚至让他净身出户,这一波手撕不忠丈夫的神操作打的阚先生落花流水,令观众们大呼解气。

【律师分析】

针对上述剧情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申茵律师团资深律师分析如下:

一、婚内赠与“小三”的财产,阚太太能否追回?

Yes“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此处的“平等处理权”,很多人会认为是夫妻任何一方均可随意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即阚先生将共有财产赠与给第三人是合法的。

事实上,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我们知道此规定应理解为:若夫或妻一方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不需经另一方同意;但非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夫妻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做出共同的意思表示。

剧中阚先生为让“小三”封口,擅自动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赠与“小三”知否小姐,这种无偿赠与第三方房屋的行为已超出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处理,需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阚先生并未和阚太太协商一致,属无权处分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民法总则》第十条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据此,剧中阚太太并未同意出资赠与“小三”房屋,亦未事后追认,且阚先生赠与“小三”房屋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侵害了阚太太的合法权益,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小三”取得房屋系不当得利,阚太太有权要求其返还赠与的房屋或购房款,实践中关于返还的标的物是房产还是购房款存在一些争议,支持返还购房款判例相较更多一些。

二、能否以出轨为由要求阚先生“净身出户”?

No!出轨不能导致“净身出户”!除非双方经协商达成一方放弃全部财产、另一方获得全部财产的合意。

“净身出户”的误解实践中时有发生,常有人认为若因一方婚内出轨导致离婚,出轨方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方就必须净身出户。

实则不然,婚内出轨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法定过错方,即便被认定为法定过错,法律也无明文规定将导致净身出户。

因此,申茵律师团婚姻律师建议,要想让出轨方“净身出户”,可通过协议方式令出轨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但条款设置须谨慎:切勿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协议无效,“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法律有无规定其它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情形?

Emm,有戏!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据此可知,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之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其不分或者少分这部分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诉讼中,过错方的确存在“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但仅限前述四十七条之规定,且法官对此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总结多年办案经验,申茵律师团成功代理过诸多“净身出户”案件,有调解结案和判决结案二种。

先看看调解结案。凡调解结案,无外乎律师调解和法庭调解二种方式。

其一,部分案件由团队律师指导并协助当事人搜集大量证据,制订调解方案,向对方展开攻心战术,最终对方放弃全部财产,双方庭前协议成功,此方式全程无司法机关介入。

其二,大量案件均经过多次开庭,令对方在我方强大的证据攻势面前不得不妥协,转而接受我方调解方案,最终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

再看看判决结案的案件。

本团队办理的以判决结案的最好结果是,我方当事人曾分得涉案财产之98%。该案中,对方分得的2%即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体现。

就该结果而言,对方其实与“净身出户”相差无几。但毕竟并非“净身出户”,所以,实践中判决“净身出户”的案例可谓少之又少。

剧中阚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房屋给“小三”的行为,只是为了封对方的口,主观上并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恶意,所以很难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但如果阚太太能证明阚先生与小三假意分手,实则是故意串通将共有财产转移到小三名下,那就另当别论了。

阚太太面对丈夫的出轨,并未丧失理智,默默收集证据,给其施压,终获想要的结果,也算是实现了逆境中的华丽转身,飒!

四、离婚案件可否要求损害赔偿?

Of course。但有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知,在满足上述四种条件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另外,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当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若其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回归剧中情节,阚先生与“小三”知否小姐肯定不构成重婚,也并未形成持续且稳定的共同生活居住的事实状态,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过错,因此,阚太太无权要求损害赔偿。

【延伸思考】

实践中,申茵律师团接触过很多类似电视剧《安家》中阚先生夫妇的当事人,白手起家时不离不弃,事业有成时难抵诱惑。最后曲终人散、分道扬镳。

阚先生夫妇如此引人关注不仅因剧情和情节真实反应了许多夫妻之间“只能共苦,无法同甘”的现实,也因为阚太太面对丈夫出轨化被动为主动的漂亮反击,给女性同胞们上了一堂精彩的人生必修课。

幸福的婚姻需要一分天资,两分努力,七分智慧。

阚先生夫妇,原本恩爱有加、相互扶持,打拼出现在的美好生活,但天平却随着阚太太的隐退和阚先生的欲求不满而失去了平衡。

一边的阚太太为了家庭放弃事业,失去自我,熬成了“黄脸婆”,另一边的阚先生因为成功男人的优越感作祟,热衷于与外边的“野花”牵扯不断,婚姻的天平最终彻底崩塌。

申茵律师团婚姻律师认为,正如钱钟书和杨绛二位先生所言,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利益共同体。

在婚姻这条船上的人,无论家庭事务,还是经济责任,都应有各自的担当。情感上彼此依赖,精神上相互独立,对家庭富有责任感的夫妻才能走更远。

那些失去自我,把家庭和孩子当成生活全部的“阚太太”们,她们所有的付出随着时间推移,都被当作理所当然、变得一文不值,在“阚先生”们眼里,自然也就低到尘埃里。

婚姻律师提醒,若不幸遭受感情的变故,无可挽回时,一定要保持克制和理性,冷静处理,不可轻率,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律师指导收集证据,制订诉讼或调解策略,防止人才两失的悲剧。


联系我们申茵律师团

律师电话:13823139735

QQ:3572083912       邮箱:fengzelaw@163.com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21-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