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控制是否属于家暴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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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控制是否属于家暴范畴?

2024年2月18日  深圳离婚案件找律师   http://www.szlhzls.com/

经济控制是否属于家暴范畴?

经济控制表现为一方通过限制、剥夺或操纵另一方对共有财产的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或者阻止其获取独立经济来源等手段,使受害者在经济上完全依赖于施暴者,从而达到控制和支配对方的目的。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并可能导致其在家庭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遭受心理压迫和精神折磨,因此符合家庭暴力的构成要件。

【相关法条】

根据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也明确指出:“监护人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歧视、虐待、遗弃等方式对待未成年人和老年人。”虽然该条款并未直接列举“经济控制”,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结合具体案情,将长期性的、故意的经济控制行为认定为精神层面的家庭暴力。

哪些行为可被视为家暴行为?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暴行为不仅包括显性的身体伤害行为,也包括隐形的精神虐待和性暴力等行为。

1. 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残害、折磨等直接造成对方身体伤害的行为。

2. 精神暴力:如长期谩骂、侮辱、威胁、恐吓、诽谤、散布隐私等对受害者精神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为。

3. 性暴力:在婚姻关系中,一方违背对方意愿,强迫发生性行为或采取其他方式实施性侵犯的行为。

4. 经济控制:如剥夺或限制家庭成员应有的经济权益,使对方无法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和生活保障。

5. 限制人身自由:如非法拘禁、禁止外出工作学习等剥夺或限制家庭成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 同样,《婚姻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对各类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原则。

经济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家庭成员权利的侵犯,特别是当它导致受害人经济依赖并伴随有精神压迫时,应当纳入家庭暴力的范畴。对此类行为,我国法律提供了充分的保护和救济措施,受害者有权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方亦应提高对此类隐蔽性较强的家庭暴力形式的认识与关注,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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