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中过度排除扶养义务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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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中过度排除扶养义务是否有效?

2024年2月28日  深圳离婚案件找律师   http://www.szlhzls.com/

婚前协议中过度排除扶养义务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并非可以随意通过婚前协议排除或减损。如果婚前协议中的条款过度排除了法定的扶养义务,将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尽管婚前协议是夫妻双方的意思自治体现,但若其内容违反了夫妻间应尽的法定扶养义务,或者导致一方基本生活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这样的约定就可能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婚前协议关于扶养义务的规定法院会认可吗?

婚前协议中关于扶养义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扶养义务包括夫妻间的相互扶养义务,该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但通过婚前协议对特定情况下扶养义务的具体内容、标准或方式等进行预先约定,可以视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婚姻状况的预见和安排,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中对于扶养义务的规定不能排除或者减轻法定扶养义务,例如不能约定一方完全免除对另一方基本生活保障的扶养责任,也不能约定低于法定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扶养费用。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财产协议,经审查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依据。”

婚前协议中的扶养义务条款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会予以考虑和适用。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还会结合具体情况,如协议订立时双方的真实意愿、协议内容的公平合理性等因素来判断是否采纳。

婚前协议中过度排除扶养义务的条款很可能因其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在签订婚前协议时,夫妻双方应当充分理解和尊重彼此的法定权利与义务,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避免因协议条款无效引发的后续争议。对于涉及扶养义务等重要事项的约定,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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